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020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的议案》。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经营管理需要,为整合资源,优化治理结构,减少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拟以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为主体吸收合并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存续经营,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及业务由天马集团依法承继。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吸收合并其子公司的议案》,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进入实施阶段后,依据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考虑到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业务需求及其产品品牌的延续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合并双方一同决定终止本次吸收合并事宜。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2年4月21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吸收合并其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经过2021年6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的策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加强完善从原丝生产、制品加工到复材制造一体化的玻纤生产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34,698.4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96,698.46万元;流动资金为38,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竞得拟实施该投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投资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3、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年产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高端化技改项目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了进一步扩充产能,优化和提升产品性能,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拟将原有的一条年产3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生产线,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高性能特种织物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9,949.2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0,949.22万元(含铂铑合金投资12,147.38万元);流动资金为9,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投资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年产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高端化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公司曾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的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kg,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出售部分闲置贵金属铑粉。鉴于上述交易事项前次授权期限期满,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贵金属资产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充分盘活存量资产,赞同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授权公司CEO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条件下,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继续对外择机出售不超过50kg闲置贵金属铑粉。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贵金属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