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5日讯(通讯员 唐述刚)近来,依据头绪,永州市燃照中心、市城管综合法律支队、冷水滩区商场监督法律大队联合行动,查办一批不合格燃气用金属铠装管130余根。
这批燃气金属软管是某燃气公司配送人员李某为牟取私益,擅自从外地发回永州,给永州市液化气用户更换用,因该批金属软管的运用的时刻仅3年,依据GB55009-2021《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第6.1.7条“软管的运用的时刻不该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等相关规定,低于灶具的运用的时刻(8年),为不合格产品。
现在,这批金属软管在物流公司被法律部分当场查扣,制止在商场流转,为液化气用户杜绝了潜在安全危险危险,案子正在进一步查询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