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质监局获悉,太原市将探索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指标体系,使标准公开成为企业对产品质量的“硬承诺”。
企业产品质量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委建立的统一开放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对企业所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主动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据了解,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有企业自我承诺,公司基本信息,企业所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名称、编号、文本,或产品的技术指标名称、要求、测试方法等。
目前太原市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管理主要采取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备案登记制度,企业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采用企业产品质量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公司能够不到现场进行备案,只要登录“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产品质量标准文本电子版就可以完成备案。
去年全国已有山东等7个省、市试点自我声明公开制定。太原市质监局负责的人介绍,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和价值的重要依据,过去备案制度制约了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公开,使其无法为广大购买的人选择商品提供参考,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后,社会各界可通过“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比对企业公开的产品质量标准信息,对企业公开的产品质量标准信息做监督,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此外,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给企业松了绑,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同时也符合国务院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要求。